2026年5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關于有序推動多用戶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6〕688號),在650號文單用戶框架基礎上,將綠電直連升級至“一對多”新階段。
就在同期,福建省發改委于5月18日發布配套征求意見稿,成為全國首個落地細則的省份。
導語
2025年5月,650號文首次打開綠電“點對點直送”的政策閘門,單用戶模式率先落地,一年內推動24個省區市出臺配套政策、99個項目完成審批——但市場的反應已走在政策前面。單用戶模式的短板成為綠電直連規模化擴張的瓶頸。688號文,正是在“萬眾期待”下的制度升級。

一、六大利好,助力綠電直連加速奔跑
688號文將綠電直連的適用模式從“一對一”擴展至“一對多”,帶來的政策紅利是系統性的。遠景能源首席可持續發展官孫捷從六個維度對政策做了解讀:
其一,利好存量負荷范圍擴展。 650號文主要面向“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688號文將適用主體大幅擴展為“有綠色電力消費比例要求的企業、重點用能和碳排放企業、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等多類主體。不僅是出口終端企業,其零部件供應商、原材料企業同樣可實現綠電物理溯源。在CBAM實質征收的壓力下,可溯源綠電已從“加分項”變為“通行證”。
其二,利好園區負荷。 此前設想的適用場景主要是零碳園區和增量配電網,688號文則明確將“工業園區、零碳園區、增量配電網等的全部或部分負荷”就近接入新能源組建項目。多用戶模式通過多主體共擔成本、共享資源,將綠電直連準入門檻降至中小企業可接受的范圍,數量眾多的工業園區從此獲得了參與的“資格證”。

其三,利好電網已投運變電區域開展綠電直連。 688號文明確,項目主責單位應“充分利用存量電力設施”,在不影響責任界面劃分的前提下,可“通過租賃等方式協商使用其他主體的存量電力設施;協商不成的,項目主責單位可自行建設”。項目可依托現有基礎設施快速落地,顯著壓縮前期投資規模和建設周期。
其四,利好地方政府積極性。 688號文明確,園區模式的項目主責單位“可由園區管委會或第三方機構(不含運營輸電業務的公共電網企業)投資組建”。管委會的角色不只是“出資方”,更是具備招商引資、產業規劃、用地協調等行政資源的“負荷組織者”,有動力在全生命周期持續導入優質用電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排除的是“運營輸電業務的公共電網企業”,而非籠統的“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運營商、配售電企業并不受限,為多元化市場主體的入局預留了制度空間。
福建省征求意見稿進一步落實了申報路徑: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由園區管委會牽頭,向所在設區市發改部門提交整體化方案,再報省發改委審批;220千伏及以上接入項目還需同步組織電力系統安全風險專項評估——“管委會牽頭—逐級審批”的流程,將多主體協調責任集中在管委會一端,組織摩擦大幅降低。
其五,利好分布式光伏跨廠區供電。 688號文首次明確,“分布式光伏可通過集中匯流方式參與多用戶綠電直連”。這意味著園區屋頂光伏不再只是各家企業獨立自發自用,可以整合成園區級的統一電源,向多家企業協同供綠電。對于存量光伏資源豐富的工業園區而言,這是一條無需新建大規模電源即可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的實操路徑。

其六,明確負荷企業綠電溯源機制。 688號文明確,“項目內部各用戶可按照每個時段用電量占比確定自發自用電量,實現小時級新能源發用電量匹配”——度電從何處發、何時發、流向哪個企業,全程精準核算。這套溯源機制對接綠證核發、碳排放因子計算和國際綠電溯源體系,是應對CBAM等國際綠色貿易壁壘最有競爭力的長期方案。溯源計算還明確包含“儲能釋放的項目新能源電量”,儲能充放電的綠色屬性被納入核算,為配儲項目提供了更完整的綠電主張依據。
二、園區,是“一對多”政策的戰略支點
園區之所以成為多用戶綠電直連的核心場景,根源在于單用戶模式的內生局限——688號文對園區的制度安排,恰恰是針對這些局限的精準破題。
“一對一”模式的深層困境:周期錯配。
負荷側與電源側存在根本性的周期錯配。風電機組、光伏設備、儲能設備運行周期在20年以上;而國內企業平均壽命6至8年,核心用戶一旦停產或遷移,整套直連項目便面臨閑置風險。將發電端20年的投資周期押注在單一企業的經營存續上,是項目融資難、落地慢的深層原因。

多用戶模式的質變:從“看單一信用”到“看負荷組合”。
多用戶模式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一投資邏輯。負荷拆分為多個獨立法人實體,單一企業退出不再等于項目歸零,項目現金流穩定性從“看單一客戶信用”變為“看負荷組合”——可融資性發生質變,發電企業“敢投”的信心由此建立。疊加管委會在全生命周期持續導入優質負荷的機制設計,多用戶模式在投資架構和風險分散方面實現了對單用戶模式的系統性超越。
零碳園區:需求最剛性,落地最順暢。
零碳園區是現階段多用戶綠電直連的優先落地場景:碳目標約束使綠電需求最為剛性;園區天然具備清晰地理邊界、統一管委會協調主體、集聚降碳需求三個前提條件;加之國家級或省級認定背書,審批、融資、土地等配套協調更順暢。
688號文在產業錨定上,將算力設施、綠色氫氨醇列為“優先支持”而非“鼓勵”,用語層級的差異意味著資源配置的實質傾斜。這兩類產業是“十五五”規劃數字經濟與新型能源體系兩條國家級主線的交匯點,也是新能源消納最理想的載體。

三、運營機制:從內部靈活性市場到電力市場入場
從內部激勵到微型靈活性市場。
688號文建立了調節能力激勵機制,鼓勵多用戶“協同優化用電時間和用電量”,通過聚合柔性負荷、提升集控管理能力、合理配置儲能提升項目整體調節能力,并允許內部主體“根據內部主體的調節能力及約定的補償標準,優化內部運行方式,促進源荷協同運行”——相當于在項目內部構建了一個微型靈活性市場,讓負荷主動適應電源。
在內部結算層面,主責單位應與內部主體“按照權責對等、公平分攤的原則”簽訂協議,“考慮外部市場價格變化、負荷實際調節能力等因素定期協商調整”——調節能力越強的用戶,議價空間越大,靈活性價值由此貨幣化。
福建征求意見稿對此進一步細化,要求多用戶項目主體與內部電源、負荷簽訂長期協議,明確代理交易模式和價格結算機制——688號文確立的“定期協商調整”原則,在福建層面被錨定為有合同約束的長期框架,防止內部企業因電價分歧陷入持續內耗。

源網荷儲一體化調控平臺,成為項目標配。
688號文明確,并網型項目整體及內部電源須“接受相應調度機構統一管理”,項目主責單位“按照調度計劃負責管理內部平衡”——這對一體化調控平臺能力提出了系統性要求。實踐中,已有多個EPC招標公告將“源網荷儲一體化調控平臺”列為單獨采購項,而“一對多”對源網荷儲一體化調控平臺的能力有個更高的要求,特別是新型電力系統,以及其中源荷互動/電力調度自動化能力。
比如,遠景基于“遠景天機”氣象大模型、“遠景天樞”能源大模型、物理人工智能數字底座EnOS?,打造新型電力系統源網荷儲一體化調度平臺,具備風光預測、負荷預測、市場化電價預測等能力,通過AI預測分析,形成長期、短期、超短期調度策略,實現整個項目內部平衡,來保證系統穩定安全。
AI超短期預測與AI實時調控深度融合,以AI智能體實現源荷動態平衡,才能真正讓綠電直連實現在園區和產業側的應用。
值得一提的是,688號文對多用戶項目參與現貨市場設有過渡安排:初期可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條件成熟時,逐步過渡至‘報量報價’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允許項目先以接受出清價格的方式獲得市場主體身份,再逐步積累報價能力,是政策對市場化現實的主動適配。

寫在最后
從650號文到688號文,不到一年。這個速度本身就是一個信號——主管部門在用政策迭代的節奏,主動回應市場跑在前面的現實。
但政策落地與項目落地之間,始終存在一段距離。六大利好打開綠電直連市場空間,但也共同指向一個判斷:多用戶綠電直連的競爭,將在短時間內從“是否有資格進入”演變為“誰能率先建立可復制的落地能力”。
地方實施細則的窗口正在打開。福建已先行,其他省份的跟進也不會遠了。綠電直連的各個參與方,你們做好準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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